Source: 海闊天空教育網站
教育孩子絕對有比學才藝、會英語更重要的事。如果你擔心孩子無法在競爭激烈的社會中站穩腳步、會被混亂的社會現象淹沒,不如給孩子正確的價值觀,在他失敗時能愈挫愈勇;面對挑戰時能信心滿滿;功成名就時能謙卑待人;路見不平時能機智助人……。 德國教養專家布麗吉特.拜勒博士在《培養小孩正確的價值觀》一書中提出了二十二個新世紀人類必備的價值觀,並針對父母最常遇到的教養問題,提出正確而實際的方法。孩子有了這二十二個價值觀,猶如吃了二十二種心靈維他命,對生命充滿熱情和希望,是父母給孩子最好的生命禮物。
文/編輯部
原載於
「這是我跟爸爸和媽媽!」五歲的史特菲將自己畫成一株小樅樹。樅樹小而挺拔,樹頂上還停了一隻五彩繽紛的鳥兒。小樹穩立在兩株大樅樹之間,受到他們枝幹的保護,但同時周圍仍有足夠的空間。七歲的卡爾斯敦所畫的家庭便大不相同:兩隻長了巨大魚鰭、瞪著大眼睛、大嘴巴裡都是鋸齒狀的利牙、模樣像鯊魚般的怪獸,包圍著一條可憐兮兮的小灰魚。
孩子們的圖畫,不論是把自己畫成動物、樹或者花朵,皆透露出許多他們對自己的看法,這些畫讓我們看到他們是否覺得自己受人重視、欣賞,還是自覺無足輕重、不受歡迎、沒有價值。
受尊重的孩子,才能尊重他人
嬰兒早在會使用語言或圖畫表達這類印象之前,就已經能感受到自己在父母眼中是否重要、有意義。因為父母透過溫柔、呵護、肢體動作、注意、使用親暱的小名等,向小嬰兒示意,「你是我們當中的一份子,我們愛你,也接受你,」反之透過冷漠、不安、不耐煩表達出「你打攪了我們的生活,你是個負擔。」不論是否清楚這點,還是願不願意知道,父母在小生命來到世上的頭幾個月內,便已為他們日後的自尊與對他人的尊重打下了(正面或負面的)基礎。
孩子要能培養出對他人的尊重,首先自己必須有受尊重的經驗。如果受到關愛,便可學會視自己為不可取代的、有價值的人。要尊重他人再也沒有比穩固的自尊基礎更好的先決條件了。
藉由父母無條件的愛,讓幼兒確信自己的重要性與獨特性,是最能使他們獲得自我肯定的不二法門。不少小孩不時會問,「媽媽,妳喜歡我嗎?」這類問題。而比所有言詞肯定更具關鍵性的是父母受孩子「考驗」的結果(當然不一定是孩子有意識計劃好的):如果我把番茄濃湯吹得滿桌都是,爸媽還會喜歡我嗎?或是如果我把這根電線咬斷的話?只要父母的愛根基穩固,雖然他們會劃出界線,訂下不准孩子超過的分寸,但是不會馬上把小搗蛋鬼判定成「壞孩子」,也就是別人再也不會喜歡的孩子。
「我們家的巴斯提還是個十五個月大的小傢伙時,每次到公園裡玩都會碰到一塊讓他像鬥牛一樣發飆的活動紅布:馬提亞斯,」一位母親回憶當時道。
「不管馬提亞斯人在落葉堆裡、樹叢中,還是在沙坑裡玩,巴斯提一見到他就衝上去咬他臉頰。往往我連受害者都還來不及看清楚,事情就已經發生了。當然,我也試過好幾次跟巴斯提說清楚,他這樣做弄疼了馬提亞斯,而且只要一去散步,我就劃好幾遍十字架求老天保佑,不要遇見馬提亞斯,可是並不是每次都能避開。有一天下午,馬提亞斯的媽媽實在火大了,牽著她兒子的手,來勢洶洶地站在巴斯提面前說,『馬提亞斯看到了沒有,這真的是一個很壞的小孩!』
他並不是個壞孩子
她向兒子解釋『他是一個壞男孩,因為他老是惹你。』我雖然很能夠了解她的憤怒,可是仍然覺得她所下的斷言太過分。因為如果不是不巧碰上他的「紅布」的話,巴斯提其實是個非常友善和氣、喜歡跟人親熱的小朋友。因此當時我便站在兒子那一邊替他說話。『巴斯提一再咬你們的馬提亞斯,我真的覺得很抱歉,』我向母子倆說。『我認為他這樣做絕對不對,但是他並不是因此就是個壞孩子,大部份的時候他可說是個很溫和的小孩。可惜他對馬提亞斯的反應不是這樣。』我們兩個媽媽你來我往的對話,兩個小人兒非常注意聽。就算巴斯提一定沒有完全聽懂我們說的,我相信他清楚,即使他做了咬人的『壞事』,媽媽還是站在他這邊,沒有因此批判他整個人。我不確定跟這次經驗是否有任何關係,反正在這不久之後,他就不再襲擊馬提亞斯了。」
犯了錯仍需要被接受
如果讓小孩子(大人亦然)感覺到,即使他們犯了錯仍然能夠被他人接受,並不會因此被放棄而孤立無援,便比較能接受別人對他們的批評指正,也比較容易改變行為。
「爸爸,小鳥有沒有牙齒?」四歲的約拿斯在父親正和別人嚴肅地談話時闖了進來。父親暫時中斷談話,轉身面向兒子說,「牠們不需要牙齒,約拿斯,因為它們吃東西用啄的,不是用嚼的。」約拿斯聽了之後便滿意地離開了。過去大人談話時小孩都必須安靜、不可插嘴的時代,距離我們今天還不算很久遠。「大人講話的時候你閉嘴!」是那個時代常聽到的一句話。或是「大人問話的時候,小孩才可以開口。」然而孩子活在當下,不像成人可以將問題或願望推到以後再提。對他們而言,像前述關於小鳥牙齒的問題,根本不能等到後來才回答。不但如此,年紀較小的孩子幾乎不明白,為何大人的話題比他們自己關心的事更重要。
小孩說大話
大多數已入幼稚園的小朋友,都對真正粗野、惡劣的詞語感到極高的興趣。通常三、四歲的小娃兒就已經對語言掌握得相當不錯,因此不必再純靠肢體來表達憤怒和抗議,他們寧可以效果強烈的字眼出擊,而不是躺在地上耍賴或頓足跺腳大叫。
「XX媽媽」、「臭母羊」、「大便香腸」或是「蠢母牛」這些字在他們的耳朵裡聽來都很奇妙,而且還給他們一種跟大人一樣強大的感覺。大部份時候他們並不懂這些粗話到底是什麼意思,但是很清楚說了之後可以達到很棒的驚人效果。有些成年人聽到一個小不點兒居然喊他們「笨蛋賤貨」,驚訝之餘會忍不住噗哧笑出來;有些則覺得受到莫大的侮辱;還有的人會很不高興,甚或氣得吹鬍子瞪眼。
雖然我們不必將這個「小人說大話」的階段看得過於嚴重,因為根據發展心理學,這個階段正是兒童學習如何強調自我的時候,所以算是正常的表現,但是就因此任隨他們去,亦非妥當。
究竟如何讓他們學到,罵髒話不是和別人爭論的正確手段呢?而且若從來沒有人制止,他們怎麼會主動改掉這種說話習慣?然而,當一個十歲大的小孩叫他父母「笨豬」的時候,一定不再有人會覺得很好玩、好笑。要是他也對其他成年人惡言相向,那麼要不了多久,他便會嘗到被人排拒的苦果。(黃安妮整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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